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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广东流图书馆普宁分馆设在普宁市图书馆大楼三楼东厅,欢迎读者借阅!

    电话:2222556

    QQ:584748693

首页 >办证须知

  

           办证须知

        申办对象

    年满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持有效证件(身份证、军人证、护照等)均可办理读者证;未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办理读者证,需持本人户口簿或其监护人持有效证件办理。

办证步骤

1、  请读者凭有效证件领取申请表,按各人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完整(外地和外籍读者需填写本地住址及电话)。

2、  根据各人所需选择读者证功能(目前暂开通图书外借功能)。

3、  到办证处办理登记手续并交付办证费用,领取读者证。

注意事项

1、  读者证只限本人使用。

2、  每位读者限申请一张读者证,新办证读者按功能交纳一定押金外,需交年度注册费2元,并交纳工本费:PVC条码卡5元。

3、 读者证有效期为1年(自办证之日起),期满后须办理验证手续,请携带身份证和读者证,填写《验证申请表》并交纳年度注册费2元,逾期不验者,将停止借阅。

4、  遗失读者证,请持本人身份证及时办理挂失,重新制卡需交纳工本费:PVC条码卡5元。

5、 读者证保存不当,造成不能使用,重新制卡需交工本费:PVC条码卡5元。

6、 本县残疾人士、60岁以上的老人凭有关证件办理读者证可免收工本费和年度注册费。

7、  需要退证的读者,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读者证办理退押金手续。

8、  读者证办理时间:周三至周五上午830—下午500,周六、周日上午830—下午500,晚上730900,逢周一闭馆(临时变动以门前公告为准)。普宁分馆QQ584748693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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